2025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及急需紧缺专业招聘5人公告
一、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简介
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创建于1978年,2005年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中国政府共同批准建立“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2006年由省委省政府批准为正厅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国内外技术合作与培训、新产品的研发与工程咨询检测、太阳能技术促进与成果转让等,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太阳能专业研发机构之一、中国“南南合作网”的主要创始成员单位、亚太地区太阳能研究与培训中心、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国家科技部授予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拥有甘肃省太阳能利用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太阳能民用产品行业技术中心、甘肃省低碳建筑工程研究中心、甘肃省太阳能资源利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5个省级创新平台和太阳能光伏组件及相关产品中试车间、2个试验示范基地。
二、招聘专业
(一)博士研究生
能源动力0858、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土木工程0814。
(二)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热能工程0807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2、清洁能源技术085807、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专业院校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待遇
1.工资福利。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所内绩效工资及各项福利。
2.职称职务待遇。按照现行甘肃省相关政策,没有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两年后经单位考核可定副高级职称;没有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经单位考核可定中级职称。
博士研究生其他待遇:
1.安家费15万元。对引进人才取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的,可申请享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20万元安家费。
2.给予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特别优秀者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科研启动费可不设上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路20号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组织人事处407室)和邮件报名(报名邮箱:gnerirs@163.com)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报送的材料:1.各类证书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与面试考核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所学专业基本知识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考核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地点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国外留学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
(四)体检、公示、审批、备案及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人事处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专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24〕54号)要求执行。
(二)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未能在最终时限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三)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纪检部门反映。
网 址:http://www.gneri.com.cn/
报名邮箱:gnerirs@163.com
咨询电话:0931-8386607
监督电话:0931-8384381
文章来源:http://www.gneri.com.cn/index.php/qfgj/1270.html
日期:2025/8/21 9: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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