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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是河北省第二批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河北水利土木学校,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25年,经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评价专家委员会审议,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或教育部认证的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名称及压缩包的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确定:以“姓名+学历+专业”(例如:张三+博士+水利水电工程)。报名材料:
(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三)测评考试考核
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问答等环节,重点考察基本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能力、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及
(四)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7-758706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7-758703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26年2月24日

来源链接: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19243985046xp&id=1


日期:2026/2/26 9: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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